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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场监管产品质量提示(三) 家用燃气灶具

时间:2025-01-23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春节将至,各类产品消费也将迎来高峰。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与安全,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消费提示,具体选购要点如下: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家用燃气灶具时,要做到“一选择”与“四必看”。“一选择”,就是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正规渠道销售的产品,在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店铺进行选购。

“四必看”则是:

一看“熄火保护装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不购买。

二看“铭牌标识”。无标识信息或信息不全的不购买,要注意查看有没有制造厂和品牌名称、使用燃气类别代号或适用地区、制造年月等信息。

三看“CCC”标识。现在市场上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在铭牌或产品外体的醒目位置清晰标注“CCC”标识。  

四看“燃气类型”。未明确使用气种或燃气类别的不购买,看清楚是否与使用的燃气类型相匹配,不买不匹配的燃气灶。

特别提示: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的相关规定,自燃气灶具售出当日起,其使用年限为8年。超过使用年限的灶具,内部零部件可能严重老化,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建议及时更换。

此外,在购买商品后的一段时间内,建议大家保存好与该商品相关的所有凭证,购买票据、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纠纷时这些凭证将成为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