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肥产品消费提示
时间:2025-04-24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正值春耕时节,化肥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提供了作物生长所需要的氮、磷、钾等主要营养元素,对促进作物根系发育、枝叶生长、抗病能力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化肥产品选购消费提示如下:
一、认准经营资质,选择正规渠道。
建议广大消费者要在信誉度好的经销商或农资专卖店选购化肥。购买时,要查看商家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资质,切勿通过无证摊点或非正规渠道购买,警惕以“创新产品”“高科技产品”为噱头,采取流动推销方式兜售化肥的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二、检查产品标识,拒买伪劣产品。
仔细查看肥料的包装标识,重点核查化肥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否齐全准确,防止买到标识不明的伪劣产品。
在购买过程中,若发现化肥包装封口粗糙、存在拆封痕迹,或产品合格证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等情况,需谨慎购买。同时,可通过观察化肥实物的物理特性初步判断质量:优质复合肥颗粒均匀、表面光滑且色泽一致;而假劣肥料颗粒大小不一、表面粗糙。
三、留存购买凭证,维护自身权益。
购买化肥时,请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并要求在票据上注明购买肥料的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同时,妥善保存好发票、包装袋、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若发生质量纠纷,上述凭证可作为重要维权依据。
如发现化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遇到违规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可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