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时间:2025-04-28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五一”假期将至,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食品安全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食品经营者应做到: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亮证经营,诚信经营,坚决不经营腐败变质、假冒伪劣、“三无”“山寨”及超过保质期食品。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完善索证索票管理,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
三、严格食品加工制作与贮存。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避免交叉污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定期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
四、严格设施设备管理。按要求配齐“三防”设施设备,直接入口食品和餐饮具有防污染设施,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容器存放,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
五、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工作。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广大消费者应做到:
一、正确采购食品。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品,切勿购买无证摊点销售的食品。购买时仔细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购买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购买散装食品时,注意查看标签信息是否齐全,及时向商家索取并保留购物凭证。
二、合理外出就餐。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选择煮熟的食物,减少生冷饮食,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长江鱼类。积极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根据就餐人数和实际需求合理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三、理性网络订餐。选择正规网络平台和证照齐全的网络供餐单位进行订餐,收到餐食后,第一时间检查包装和“食安封签”是否完整、有无被开启痕迹,确认餐食未受污染后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四、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可随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倡导诚信消费,营造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市场环境。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