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时间:2025-05-06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中北高新区分局,机关各科室,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太原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有关工作的要求,市局对具有裁量空间的《太原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等2部太原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市局第12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裁量基准自2025年6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30年5月31日。
《太原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