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季度化妆品风险预警提示
时间:2025-07-03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与消费者健康权益,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2025年第二季度化妆品风险预警提示。现将不合格产品通告及相关风险预警提示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通告
根据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 47、28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及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的通知》,以下批次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安全标准:
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信息(见附件1)
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信息(见附件2)
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见附件3)
针对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经营单位需即刻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二、风险预警提示
(一)针对化妆品经营者的提示
1.强化日常自查:化妆品经营者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内部管理。
2.立即下架处理:一旦发现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下架并停止销售;
3.严把进货渠道:加强进货查验,确保所售化妆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4.积极配合召回工作: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应主动联系消费者进行召回,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针对消费者的提示
1.选择正规购买渠道: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比如超市、百货商场等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实体门店或正规电商平台购买),切勿购买和使用通告中列出的不合格产品。
2.仔细查看产品信息:在选购化妆品时,注意查看产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准文号等关键信息,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及时反馈问题:如已购买通告中不合格产品,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联系销售单位或生产企业进行退货或换货事宜。
4.提高警惕:如发现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或者在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皮肤不适等或其他异常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举报电话12315。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