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时间:2025-09-28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保障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相关事项,向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发布提示如下:
食品经营者应做到: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亮证经营,诚信经营,不经营腐败变质、假冒伪劣、“三无”“山寨”及超过保质期食品。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完善索证索票管理,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资质、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三、严格食品加工制作与贮存。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避免交叉污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定期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严格设施设备管理。按要求配齐“三防”设施设备,直接入口食品和餐饮具要有防污染设施,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容器存放,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
五、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广大消费者要:
一、正确采购食品。选择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品,不购买无证摊点销售的食品,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购买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购买散装食品要查看标签信息是否齐全,消费后及时向商家索取并保留购物凭证。
二、合理外出就餐。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选择煮熟的食物,减少生冷饮食,不食用野生动物、长江鱼类。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根据就餐人数、实际需要合理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三、理性网络订餐。选择正规网络平台和证照齐全的网络供餐单位进行订餐,收到餐食后,检查包装和“食安封签”是否完整、有无被开启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诚信消费,营造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市场环境。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两节”期间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力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祝您和家人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的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