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答辩通知
时间:2025-11-24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参评人员:
现将2025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答辩有关事项及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上午10:00-12:00
答辩地点:山西省水利大厦(太原市南内环街139号)二楼会议室
二、答辩人员
韩宏娟、闫琛、张凤娇、潘云蓉、王虎、张丽、赵陆、欧阳水清
三、答辩须知
(一)答辩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件,提前1小时准时到达山西省水利大厦(时间为上午9:00)。进入答辩地点后到指定候辩室报到,进行个人信息和身份确认,抽取答辩顺序号。答辩开始后未报到视为主动放弃。
(二)答辩人员在候辩或答辩过程中需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候辩室。离开答辩地点后不得再次进入。
(三)答辩实行代码方式。答辩人员在回答问题中,不得介绍 (透露)本人姓名、单位等可能暴露本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答辩资格。参加答辩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答辩室,答辩完毕后,不得将答辩试题、答题题纲等资料带出答辩室。候辩人员需遵守现场秩序,全程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
(四)答辩考核内容
1.答辩考核对象简要介绍基本情况
(1)本人学历(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工作经历及继续教育等基本情况;
(2)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贡献(包括完成项目、成果获奖、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3)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专著或已公开发表的项目、成果技术报告等作品的主要内容和学术价值;
(4)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情况;
(5)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本人今后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思路、设想和计划。
(6)其它需要介绍的情况。
答辩人介绍基本情况时要准确、简明据要,工作业绩以任现职以来的为主。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项目、论文,论著等,必须说明本人的作用,地位、排名。介绍内容必须真实有据,不得弄虚作假。
2.答辩考核对象回答问题
主要考核答辩对象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领域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所取得的成果、业绩和发表论文、论著的情况,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的申报对象,每人回答两道题目,主要与答辩对象的论文代表作(答辩材料)相关。
3.评审组提问
评审组在听取答辩对象介绍基本情况和回答必答题后,可针对以下内容进行提问。
(1)对答辩对象学历等基本情况及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发表论文、完成成果情况等,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核查、质疑;
(2)对答辩对象论文(专著、技术报告)论点、论据的正确性,科学性,学术价值及学术水平进行质询;
(3)对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发明创造、优秀勘察设计等奖的答辩对象,重点考核本人在该成果中所起的作用,掌握完成该成果的技术水平情况等。
四、答辩考核时间
答辩对象介绍基本情况时间不超过3分钟,答题(2题)不超过6分钟,到时由记时员宣布终止,专业组提问时间另外计算。答辩结束后须立即离开答辩地点,不得逗留。
太原市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