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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1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2021年度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基础上,由我局办公室编制。除另作特殊说明之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间均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于我局网站(scjgj.taiyuan.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139号,邮编0300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安排,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坚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为民、便民、利民,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局工作动态450件,基层工作动态268条,文件通知13条,政策解读5条,公告公示122条。同时,我局加大了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多渠道发布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和监督途径等信息,全年公开综合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26条。全年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直播录播64期,点击量突破60万人次;发布食品安全抽查情况通报11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全市4784台电梯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处罚结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办结5件(含2020年结转1件)。本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试行)》,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通过建立和完善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与文件制发程序有机结合,在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做好严格审查,切实提高各个公开渠道的准确性和公信力,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于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电子化公开,在我局档案室提供咨询、查阅两种公开类型。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局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部考核。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6

行政强制

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工作程序需进一步完善,时效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服务群众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便民性、便利性做得不够到位,对待应公开信息的主动意识不强,或存在信息迟报、发布不规范等现象。三是随着机构改革进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量继续增长、申请内容日趋多样,涉及业务领域愈加广泛,如何有效处理各类申请,作出准确答复仍有待于研究。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厘清职责职能,配强工作队伍,切实提升申请人和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二是完善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