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2-24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部署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组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组书记、局长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提高制度执行力
全面落实《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制定出台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暂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采取法律顾问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和智囊团作用。法律顾问律师每周三坐班,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全年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诉讼、人事、劳保、合同等工作共提出法律意见83次,切实发挥了法律顾问的职责作用,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精准度和专业性。同时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组织机关 3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干部申领了公职律师证,实现了我局公职律师零的突破。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法治教育作为工作人员培训的必训内容。开展市局中层干部上讲台活动,每周由各科室负责人通过主会场+“腾讯会议”APP直播形式对全局人员进行2小时的授课,宣讲市场监管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知识。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成立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队,作为普法志愿者队伍,为“八五”普法以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奠定组织基础。制定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确定了需要重点宣传的公共法律法规以及专业法律法规,逐项对应普法对象、普法节点、普法方式、责任科室、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坚持系统内部学法用法,将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讲相结合,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开展各类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形成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约机制。
(四)主动接受监督,做好应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我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监督,积极配合法院、行政复议机关的审判活动,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领导干部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2021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共19件,已开庭7件。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继续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三定方案,整合工商、质监、食品、盐务、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粮食等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及执法队伍,组建了太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集中行使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标准、计量、认证、盐务、价格、粮食等行政执法工作,受理相关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执法队在城六区和中北高新区设有7个执法大队,为执法队派出机构。在市局党组的多次实地调研积极推进下,区级执法大队正以筹备组模式运行。
(二)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一是健全行刑衔接联动机制。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太原市打击食品药品、假冒侵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关于建立预防化解市场领域经济风险、打击经济犯罪协作机制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行刑衔接联动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各项保障机制,切实保证“两法衔接”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有序推进行刑衔接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全部及时录入山西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协调配合。三是强化市场监管领域案件移送工作力度。严格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放纵犯罪的行为,对各类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加强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核审把关,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全年移送公安3起案件。
(三)加大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一是坚持从严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坚持源头严防,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肉类市场、网络餐饮、校园食品、清真食品和粮油质量等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风险监测,实施重点品种专项抽检,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有效净化食品市场。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一品一批一建档”试点工作,试点品类和试点企业全省最多。打造放心消费升级版,成功创建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6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3家。联合教育局大力推进“放心午餐”工程,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100%。推进太原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社会共治(龙城智慧食安)项目建设,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直播录播64期,点击量突破60万人次,倒逼经营者规范经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二是严格管理进口冷链食品总仓和管控全流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手抓管控,一手抓执法,坚决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防线。截至目前,共对1.67万吨冻品进行了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杀,累计截获22批次404.33吨核酸检测呈阳性冻品,发放食品安全追溯码109.6万个。强化未经总仓管理进口冷冻品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专项检查,确保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三是继续深化药品安全监管。成立太原市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印发《太原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深入开展药品安全隐患排查“百日行动”、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和染发烫发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合规性检查和专项整治为抓手,完成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901家,各类专项检查2351家次。以全覆盖全流程监管为基础,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确保疫苗使用环节风险可控。市县同步联动,高标准完成省局疫苗评估检查。加快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完成全市2158家药品零售企业和77家医疗机构追溯系统对接工作。牵头组织“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暨安全用药宣传活动”,设立定点回收点110个,回收过期药品200公斤。全年共抽检药品452批次、医疗器械62批次、化妆品130批次。
(四)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工作模式,明确细化执法裁量基准,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依法经营
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加强行政指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按照“三定”方案,结合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情况,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进行压减、整合、梳理汇总,形成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共计25项。凡是检查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废止的,一律取消;检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一律进行整合;检查能够通过书面检查、电子设备检测、大数据检测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的,一律转化为非现场检查。
(五)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案卷评查在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太原市司法局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次案卷评查工作,分别对2019年1月1日以来按一般程序办结的“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2020年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行政处罚案卷、2020年6月—2021年7月15日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通过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健全制度,加强培训,强化监督,进一步推进了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
(六)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
一是持续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制定了2021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局、分局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库”)维护工作,为各业务条线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奠定基础。截至11月,全市共开展市场监管部门各类双随机抽查123次,抽取企业8780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3.65%。二是全面推动“互联网+监管”监管机制建设。按照“全部认领”的原则,全量认领上级对口单位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应纳尽录”的原则,全量梳理补充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对新增的监管事项同步编制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并做好动态管理;对双随机监管、重点监管和日常监管三种检查方式进行区分并细化完善,将检查内容予以细化拆分,编写出具体规范的操作指引。截至目前,我局在“互联网+监管”平台编制审核对应检查清单218条,完成率100%。三是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继续扎实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牵头、抓总、协调等作用。制定印发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了“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会”。印发《太原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针对新增加的市直成员单位进行了上门走访服务,主动对接存在问题及困难,开展定点指导帮带。截至11月,全市共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对农药生产经营主体的双随机抽查”等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200次,抽取企业806户。
(七)积极配合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立法进程
按照《太原市2021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对《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进行修改,完成合法性审查,并进行报审。根据市人大增加《太原市农村自建房屋管理条例》立法的要求,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完成《太原市农村自建房屋管理条例》立法任务。完成《太原市旅游条例》《太原市晋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等近二十部规章、文件的草案或征求意见稿的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八)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及定期清理制度
对《太原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若干支持政策(2020-2023年)》《太原市品牌强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7件非规范性文件代拟稿完成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程序制定公布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太原市城镇小学“放心午餐”工程校外配餐食品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及时完成了审查备案。组织对市市场监管局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3次清理,确认1件市政府文件废止,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继续有效,1件废止。
(九)构建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根据市政府移交承办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今年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3件,已按照要求及时将行政复议决定及全部案件材料报市司法局备案。同时完成行政复议案件答复11件,并积极参加相关复议案件的听证、调解等程序,严格执行复议决定。二是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分类化解社会矛盾。成立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统一领导行政调解工作,下设五个调解工作小组,按照《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具体负责各类行政调解工作,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共受理并办结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1件,以行政调解方式结案8件,行政裁决3件。以民为本协同联动快速高效化解消费纠纷,2021年,12315申诉举报中心依托市政府12345便民热线共接听市民消费咨询、投诉、举报206486件,登记办理消费投诉、举报47766件,及时处理并回复12345便民热线及人民网、市长信箱转办件,受理案件办结率达100%。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对象的体量、覆盖面和复杂性都大幅增加,市场监管人员需要掌握众多领域的知识,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之间的矛盾突出,执法人员的知识和执法能力还难以适应当今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亟待理顺。由于存在人员身份复杂、经费渠道不一等情况,目前区级执法大队人员、体制机制等尚未完全推进,综合执法体制尚未理顺,权责明确、分工协作,全市一盘棋的综合监管合力尚未真正形成。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夯实执法根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位法和上级政策的变化情况,组织适时修改调整有关行政执法清单及时予以公布。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业务培训机制,突出领导干部示范带头,打造法治素养过硬、专业知识强的执法队伍,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以及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政策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有效,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公平性竞争的政策措施。按照上位法的立改废情况及工作实际,对已制定实施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二)开展联合执法办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防范复议、诉讼败诉风险为切入点,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完善执法文书制作,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证合法、合理实施行政处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法制审核等工作,对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四)加大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定年度普法重点,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局法治宣传队伍作用,集中力量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

